114年地價稅您繳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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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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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是一種地方稅,簡單來說是針對房屋或土地所在的地價課稅,如果地價愈高,要繳的稅也就愈多。針對擁有土地的所有人,所課徵的一種稅。基本上,只要你在台灣只要名下有登記土地,便每年都需要繳交地價稅,除此之外,若房地總價高於一定水準,還要另繳交豪宅稅。

繳納對象
土地所有權人: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,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。為分別共有者,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。
典權人:若土地設定了「典權」,那該使用者需負責繳稅。
承領人/耕作權人:若有人用「承領」或「耕作權」的方式使用該土地,那該使用者需負責繳稅。
受託人:若土地被設為「信託」,那受託者即為地價稅之納稅人。

繳納時間
地價稅於每年的11月1日~11月30日,大約在10月中收到繳納通知單。

2025年的地價稅查詢、試算及繳納時間

查詢方法
若想查詢自己的房屋,或是土地需要繳納多少的地價稅,可以於各縣市的稅捐稽徵處做查詢,快速透過地價稅試算的系統,確認要繳納的稅費。查詢時,需要登入土地的「地號」以及「課稅面積」等資料,建議先備妥土地權狀或是之前地價稅課稅單以便查詢。

稅費試算
由於地價稅屬於地方稅的一種,要繳納多少稅費,會根據各縣市的地價狀況而定,通常分為「一般用地」及「特別用地」兩種,各自適用的稅率也不相同。根據課稅地價高低,採「累進稅率」來計算。

如果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縣市所擁有的土地地價總額,超過該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,將依照「累進起點地價」的倍數,按照累進稅率課徵,地稅率是10‰~55‰,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‰,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,必須主動提出申請審核通過方可適用。

公告地價與申報地價
當縣市政府進行地價規定或重新規定時,會依照當年期土地現值、前一期公告地價、地方縣市財政狀況等依據,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後於當年度公告土地的價格,而土地所有人需要在公告期間內申報自己土地的價格,這個動作稱為「申報地價」。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地價80%至120%範圍內申報地價。

• 超過公告地價120%時,超過部分不列入計算,仍以公告地價之120%為申報地價。
• 當申報價格不足公告地價的80%時,以公告地價的80%為申報地價。
• 但如果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地價公告期間申報者,以公告地價的80%為申報地價。

累進起點地價
各縣市的「累進起點地價」差異非常大,並且每兩年會重新調整一次。這個起點地價的計算方式,是以該縣市範圍內,面積達7公畝(約700平方公尺)的一般土地平均地價為基準點,但不包括工業用地、礦業用地、農業用地與免稅土地。所以,才有各地的累進起點地價相差懸殊。例如在113年到114年,台北市的累進起點地價為4,216萬5千元,而台南市在207萬2千元。

一般用地:各縣市政府會依當地的地價行情,設立「累進起點地價」之標準,稅率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之間累進,依照你土地的價值分階段計算。

• 特殊用地:包含自用住宅用地、勞工宿舍用地、國民住宅用地、公共設施保留地、公有土地、事業直接使用土地(如加油站、停車場),適用較優惠的稅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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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逾期未繳,會有處罰嗎?

如果你逾期未繳納地價稅,每超過3日按照稅額加徵1%滯納金,超過30日還没有繳稅,將會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。舉例來說,若你該繳納的地價稅費金額為10,000元,總共逾期了10天繳納地價稅,共逾期了三個3天,第10天不滿3日不計,所以需加徵3%的滯納金,金額為10,000 元 × 3% = 300 元。

地價稅之「自用住宅用地」減免辦法

如果你的房屋為「自用住宅用地」,那便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減免優惠稅率,稅率為千分之2。不過,注意最晚需於每年的9月22日前,至不動產所在縣市的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,如果錯過時間點當年度就得繳交地價稅一般稅率。

自用住宅優惠利率條件
•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有遷入該戶戶籍,但如果有在9月22日前將戶籍遷出又遷回,就必須再重新申請。
• 不動產沒有完全出租,做為營業用途。
• 所有權人為自己或配偶或直系親屬。
• 需符合一處為限之規則。
• 需符合不能超出面積之限制。
• 一般城市土地面積需在300 平方公尺內;非城市地區土地面積需在700 平方公尺內。

文章分享自網路 住商不動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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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地價稅「便利e繳稅 嘉Pay好順稅」活動

  • 發布單位:財政稅務局

  • 活動開始日期:2025-10-22

  • 活動結束日期:2025-12-01

主辦單位: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

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114/12/1

參加對象:嘉義市114年定期開徵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

參加辦法:

  1. 在114/12/1前使用行動支付APP電子支付帳戶約定轉帳完成繳納本市定期開徵114年地價稅者,即可參加抽獎。

  2. 獎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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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115/1/12前公布得獎名單於本局網站及臉書「嘉市稅精靈」

備註:活動注意事項請詳閱活動辦法

洽詢電話:本局納稅服務科教育宣導股(05)2224371轉171、170、172